2011年3月22日 星期二

專家:投保協議應落實國民待遇


(中央社記者郭玫蘭上海12日電)專家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將商簽,未來要注意的是落實的問題。



昆山漢邦企業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今天告訴中央社,在台商投資保障上,目前有大陸單方面訂定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未來要簽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是雙邊的,兩岸雙方共同協商,互相保障各自的企業。

他說,台保法當中遇到的問題,就是沒有落實和執行,很像是一種口號。其中提到「台灣同胞」和大陸同胞享受相同的待遇,但是事實上卻是沒有做到。

李仁祥舉例,台保法內容指出,台灣人在大陸,就學、買房等,與大陸人士享受同樣的權利,現在眼前的不平等問題,就是台灣人在上海不能買辦公大樓,買住家只限於買一套。

他說,台商認為,依照台保法的精神,就是要給在大陸的台灣人國民待遇,在北京、深圳、上海都有限制,昆山則是讓台商寫切結書,證明台商買辦公室、店鋪屬於自用,就允許台灣人買房。990712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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