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社評儘速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


  日昨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說「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名單不是17人,組別比4個還多,相關內容都還在變動,兩岸只要敲好時間,就能在兩會平台下溝通」。我們非常樂於見到兩岸「經合會」成離的相關事宜有進展,希望兩岸儘速協商成立,使「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ECFA)能儘速落實。



 首先,就成立「經合會」的急迫性而言,兩岸成立「經合會」是根據ECFA第5章第11條「機構安排」的規定:雙方成立「經合會」,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ECFA簽訂後,如何落實協議的相關內容,必須透過兩岸進一步協商,而「經合會」的建立就是要「完成為落實本協議目標所必須的磋商」,可見「經合會」有必要儘速成立。

 其次,就「經合會」的「功能」而言:根據「機構安排」的規定,其功能「包括但不限於」:第一,完成為落實本協議目標所必需的磋商;第二,監督並評估本協議的執行;第三,解釋本協議的規定;第四,通報重要經貿資訊;第五,根據本協議第10條規定,解決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可見「經合會」是落實ECFA的重要組織。

 第三,就「經合會」的「運作」而言,根據「機構安排」的規定:第一,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工作小組,處理特定領域中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並接受委員會監督;第二,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第三,與本協議相關的業務事宜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負責聯絡。由運作方式可知,「經合會」是落實ECFA的業務單位。

 以上說明可知,「經合會」設置的目的是用來解決ECFA早期收穫清單(Early Harvest)執行時的疑義,並做為ECFA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協議及爭端解決機制4項協議諮商的平台。

 有關「經合會」如何設置?其定位、組成及運作方式為何?目前兩岸正在進行內部研究與規劃。我方規劃的方向:根據國貿局發布的新聞:是在兩岸海基會、海協兩會架構下,根據ECFA設立的協商平台,將由我與大陸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該委員會未來的運作,雙方將先商定相關的議事規則與程序。至於委員會是否下設常設工作小組,我方希望是任務編組,有議題時再由雙方聯繫窗口負責召集,成員由主關機關負責派任。

 兩岸簽署ECFA的主要內容就是降低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促進彼此的投資與貿易往來與提升雙方的經濟發展,若是台灣與大陸洽簽ECFA後,進一步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議(FTA),享有降低關稅與排除非關稅貿易障礙的優惠待遇,使我國從事外貿的企業能站在公平基礎上與其他國家企業競爭,台灣非常有機會達成為馬總統所揭櫫的「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台商營運總部」與「外商區域總部」願景,開創黃金十年,再造顛峰。

 兩岸成立「經合會」成立的目的就是儘早將ECFA的內容落實,讓兩岸人民與企業能儘早享受到ECFA所帶來的實質利益,所以建議兩岸當局,「經合會」成立的思考方向,應是如何讓「經合會」有效率地運作,處理兩岸簽署ECFA後之相關事宜。

 誠摯希望兩岸主管機關儘速就「經合會」的定位、組成、運作方式展開協商,儘早成立「經合會」,協商簽署後續之「貨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投資協議」、「爭端解決協議」,以及推動經濟合作,如產業、金融、海關、電子商務、中小企業合作等,早日將ECFA的效益,落實在兩岸人民與企業身上。

【中央網路報】

文章來源: 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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