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牙醫聘無牌助理卻從事治療 判處一年徒刑


施姓女子是台中縣一家診所的牙醫,聘請吳姓女子擔任助理工作,明知對方沒有具備牙醫或鑲牙生資格,竟私自讓助理幫病患洗牙,遭台中縣衛生局人員查獲。台中地院審理終結,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判處施姓女牙醫一年有期徒刑,罰金四十萬。(黃進恭報導)

六十歲的施姓女子在台中縣潭子鄉一間診所當牙醫,雇用吳姓女子擔任牙醫這助理工作,月薪兩萬多元,明知她沒有牙醫或鑲牙生資格,竟讓助理幫林姓女病患洗牙,當場遭台中縣衛生局人員查獲,另外助理也被查出有幫病患洗牙,被告還要求證人不要說出實情,否則會對證人小孩不利 。

法官認為施姓女牙醫聘請吳姓女助理,明知她不具合法醫師及鑲牙生資格,卻讓她幫兩名病患從事洗牙及檢查牙齒等醫療行為,影響兩名病患權益,並侵害其他醫療院所在全民健保總額給付制度下請領費用的公平性,還好沒造成兩名證人身體傷害,但被告卻威脅證人干擾偵查,女助理先前被判處一年徒刑,緩刑五年。台中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被告犯後毫無悔意仍飾辭狡辯,依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判處施姓女牙醫一年有期徒刑,罰金四十萬,全案仍可上訴。

文章來源: 全國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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