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稅務園地》車遭竊牌照稅已繳可申退


車輛遺失若當年期使用牌照稅已繳納,可填具退稅申請書,並檢附監理機關核發之異動登記書及當年度繳稅收據,申辦退稅。



苗栗稅務局張副局長金發表示,車輛遺失可檢附警察機關開立之車輛失竊證明單,向監理單位申辦失竊註銷牌照手續,稅捐機關之使用牌照稅即計徵至失竊前一日止。

張副局長呼籲:車主如不幸遺失車輛,請注意除向警察機關報案之外,別忘了向監理站申辦註銷車牌手續,以維護自身權益。

【苗栗訊】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每年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典權人或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也就是當日於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典權人或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要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之地價稅。

該局籲請納稅人注意:土地移轉,其移轉登記日如果在8月31日以前,則當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為新所有權人,如果在9月1日以後,則當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仍為原所有權人,當事人如於契約書另約定地價稅由誰繳納,係屬當事人之私權行為,並不生公(稅)法上之效力,不能據此變更納稅義務人。

【苗栗訊】需要補發燃料使用費的民眾注意啦,請直接向監理站洽詢,不要到稅捐機關。

苗栗稅務局張副局長金發表示,燃料使用費俗稱燃料費,在每年7月開徵。最近有民眾發現未繳燃料費,向該局申請補單。其實燃料使用費不是稅,主管機關是監理站,民眾如有任何有關燃料費的問題,請直接向監理站洽辦。至於使用牌照稅,才是稅務局業務範圍,有關牌照稅問題,歡迎向該局洽詢。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輛所有人對車輛買賣多不瞭解應向監理機關辦妥所有權移轉手續,以為買賣雙方書立同意讓渡書,一方交車,一方付款,其手續就算完成,事實上車輛買賣是新舊車主雙方私人的契約行為,稅捐機關無從知悉,常發生買主不願意辦理過戶手續的情況,而監理機關或稅捐機關車籍資料仍記載為原所有人,那麼使用牌照稅,甚至各項違章罰鍰,都將繼續向原所有人課徵或處罰。所以買賣車輛時,請立即至監理機關辦妥所有權移轉手續,以確保自身權益。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徵,請民眾特別注意,若有土地符合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要件,土地所有權人可利用網路或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件,向稅務局提出申請,以免喪失了應享的權益。

稅務局邱局長進一步說明: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申請期限,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每年9月22日即為最後審核基準日,今年該日適逢中秋節依規定順延至9月23日。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如果前已核定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自今(99)年7月1日起,稅單全面條碼化。只要稅額在2萬元以下,納稅義務人可持附條碼之所有國稅及地方稅繳款書至超商繳稅。

該局表示,依據「稽徵機關委託便利商店代收稅款作業要點」規定,上述所稱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超商繳納之稅目,包含地方稅各稅目,惟不含各項稅款及罰鍰之分期繳納案件;除娛樂稅與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等案件,代收稅款截止時間同屬繳納期間(限)屆滿(至)當日24時外,其餘各稅目均為繳納期間(限)屆滿(至)後2日當日24時。

【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4條規定,地價稅如欲享受特別稅率,必須於開徵期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始得按千分之2稅率課徵地價稅,若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起開始適用,已核定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惟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二、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三、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該局特別提醒義務人,如您有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而尚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利用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印花稅,可自行列印稅單,其紙張尺寸大小為A4均可,顏色與稅務局所核發稅單的顏色不必相同,無須特地採買有顏色的影印紙。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提供便民服務,民眾於完稅後檢附申報書及相關資料,該局在地政事務所設有駐點服務櫃台即可查欠,直接送件登記,不須在地政事務所、稅務局間來回奔波。

【台中訊】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請民眾至便利商店繳稅時,務必注意收據是否加蓋收款店章。

該局指出,依稽徵機關委託便利商店代收地方稅款合約規定,便利商店於代收稅款時,應讀取繳款書下方條碼後撕下留存1年,並列印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交由繳款人收執,以證明收訖無訛。

該局特別說明,根據欠稅之徵收期間為5年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持有加蓋便利商店收款店章之繳稅收據,宜保存5年為妥,以避免將來查證欠稅時,因無法提示繳納憑證而滋生困擾,影響自身權益。民眾如對超商繳稅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中縣訊】為減少民眾奔波勞碌,地方稅務局會將納稅義務人重複繳納、溢繳之退稅款,開立支票以雙掛號郵寄的方式退還納稅義務人。但是這項貼心服務常被納稅義務人誤解、誤認郵件的用意,或遺忘而未向郵政機關收(領)取。台中縣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

台中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51006,或上該局網站www.tcftax.gov.tw使用網路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中縣訊】台中縣地方稅務局為鼓勵納稅義務人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轉帳代繳稅款,即起申辦轉帳納稅代繳稅款可獲宣導贈品1份,想要利用此便捷繳稅服務就趁現在。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稽徵機關會於繳納期限最後一日才扣款,沒有利息損失,方便安全又可靠!

該局表示,目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3項地方稅,可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尚未辦理的轄區內納稅義務人,可攜帶最近一期之繳納收據影本、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限本人、配偶及其扶養親屬)與印章,或填妥稅單上廣告回執聯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後,就近向該局或所屬分局辦理。完成申辦手續,即可獲得精美宣導贈品1份(郵寄者,不送贈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中縣訊】台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闡揚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觀念,運用網路無遠弗屆之特色,特別為本縣學生規劃「學生網路租稅有獎問答活動」,在該局網站-兒童網-租稅小常識項下,建置租稅有獎問答題目5題選擇題(單選),本活動限定就讀於台中縣內之國中、小學生方可進入網站作答,完全答對有獎徵答題目者,即可參加抽獎。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20日止,歡迎就讀於台中縣內之國中、小學生踴躍上網做答!

參加學生於活動期間進入該局網站,點選5題稅務問題並完全答對者,即可登錄基本資料(請務必正確填入)參加抽獎,每人以參加一次為限。抽獎日期訂於9月21日由該局以電腦隨機抽獎,預計抽出20名,每名可獲得圖書禮券300元,中獎名單將於抽獎後2周內公布於該局網站,並請中獎人攜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於上班時間親自至該局領獎;如無法親自領獎,可由家長代為領獎,並加附代領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未領取者依中獎名單資料以掛號郵寄與中獎人,惟若招領逾期或無人領取遭退件者,再依參加者檔案聯絡電話通知洽領,至10月31日止仍未領取者,視同放棄。歡迎就讀於台中縣內之國中、小學生上網答題,該局網址:www.tcftax.gov.tw,地址:豐原市中山路219號。

【中縣訊】台中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9年房屋稅補發繳款書已於7月下旬陸續寄出,展延繳納期間自99年8月1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尚未繳納之民眾請於期限內儘速持稅單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

即日起全家、7-ELEVEN、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已可代收稅額在2萬元以下,列有條碼的各稅補發及印有展延繳納日期之稅單,納稅義務人無需負擔手續費。

台中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您,如到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時,繳款收據聯務必請便利商店加蓋店章,以作為繳完稅款之證明,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截止時間為展延期間屆滿後2日24時止,例如99年房屋稅補發繳款書,納稅義務人最遲要在99年9月2日24時前至便利商店繳納,一旦逾繳納期間,便利商店將無法代收稅款,納稅義務人必須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且會被加徵滯納金。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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