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自願給6千答謝金? 李婦:非事實


北縣土城的潘小姐,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撿到錢包跟貧困的李太太要三成答謝金,眼看事情越演越烈,潘小姐強調,一開始就跟李太太說錢要捐出去,還說是李太太自己要給三成答謝金,但李太太接受東森新聞專訪,表示事情根本不是這樣。



潘姓法律高材生撿到兩萬一,明知這是李太太的養家費,卻堅持要三成答謝金,六千三百元,消息曝光後,潘小姐喊冤,說是李太太堅持給三成,當時他還好心婉拒,但李太太不是這樣說。

李太太說:「他沒有這樣講,昨天我在看新聞,突然看到他怎麼用我的名字捐,錢給她,她要怎麼用都可以,我還是很感激她把錢還我。」養家費被拿了六千,李太太不生氣,還心懷感激對方拾金不昧,但他不知道,潘小姐把錢捐給高雄大學動物保護社團,雖然畢業了,但社團網頁上的負責人,還是潘小姐。

跟貧困李太太拿的錢捐進自家口袋,網友氣炸了,大批留言湧入社團網頁,揶揄社團簡介要改成「我們熱愛拾金,組成這個索酬互助社」,但支持者還是挺到底,質疑還錢的人為什麼要被公幹,這下網友更氣了,要動物保護社乾脆改名叫「潘姓社長保護社」,一起原本是拾金不昧的好事,卻演變成雙方各說各話,恐怕是兩個當事人所始料未及。

文章來源: 東森新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