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

社論:一位工程師之死


在南亞科技工作的29歲工程師,因「責任制」而常態性加班,終致猝死家中書桌前,被家人發現時,桌上猶堆滿公司文件。勞保局對於死因與常態性加班是否有關,仍以「病理見解不同」拒絕職災死亡給付,上級單位勞委會將之視為個案,繼續作啞裝聾。

「責任制」大約在十幾年前曾是台灣勞工的夢魘,那是歷經工會依法爭取加班費的運動之後,資方在管理制度上的「創新」,尤其許多公司要求員工打卡仍宣稱是責任制,等於工作不能遲到早退,而且加班沒有加班費和任何津貼,多年來未見勞委會糾正,讓它日漸普遍為常態。國家在勞資關係中過度偏袒資方,不僅坐視「責任制」的濫用常態化,對於明顯違法的「無薪假」不但不加以取締,行政院長吳敦義還誇讚發明者該得諾貝爾獎。

將「責任制」和「無薪假」集大成並制度化的就是「非典型僱用」,既沒有加班費,又可以任意解僱,難怪經建會副主委單驥日前表示,台灣2008年非典型僱用者占受僱者比率為6.3%,比起日本的11.9%、南韓30.5%,台灣非典型僱用相對較少。他進一步指出,台灣的定期勞動契約規範太嚴,會傷害弱勢勞工的工作機會取得與創造,勞委會默不作聲,卻由經建會力推非典型僱用來「保障弱勢勞工」,豈不怪哉?其實這是倒果為因,就是因為責任制濫用、無薪假氾濫,使勞工成為弱勢,才不得不接受非典型僱用,將現存亂象制度化、就地合法,而非為了保障弱勢勞工的工作機會所創造。

行政院主計處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今年7月份臨時僱用、人力派遣這兩類「非典型僱用」人數快速升高,直逼30萬人,創下近年來新高。對此,主計處官員歸因於景氣好轉,非典型僱用員工是最先會被召回的一群,再次強調非典型受僱者的「優勢」。然而,今年7月失業人數增加8千人,失業率上升0.04%為5.20%,若這些非典型受僱者真是先前被解僱而重新聘回,那麼失業人數和失業率怎會不降反升?這30萬人應是受僱的型態轉變,由正式僱用變成非典型僱用,薪資、福利、就業保障向下修正,與「弱勢勞工」的就業機會、景氣好轉因而獲得工作機會云云,完全無關。

一位死於「責任制」的工程師,讓我們看見這個社會多麼扭曲顛倒,這些逼人走上絕路的管理制度,官方與資方卻能毫不羞赧的讚嘆美好。

文章來源: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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