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全額繳學費 補習班卻取巧不退費


〔記者潘杏惠/北縣報導〕台北縣永和市張姓高中生今年7月報名補習班上課,上下學期費用共計2萬8000元,他因故無法參加,補習班卻告知上課已逾全期授課總時數3分之1,不予退費,張同學找出收據,發現上學期收費金額載明2萬8000元,下學期則是0,退費期限有「變相縮減」之嫌。

教育局、法制局昨天下午派員稽查,補習班業者一度指出,下學期補習費用是額外贈送,消保官則當場要求需載明相關細目費用,退費才有依據,業者最後允諾會與家長溝通協調退費事宜。另外稽查也發現,業者招生名稱與立案名稱不符合,已要求限期改善。

教育局社會教育科科長蘇珍蓉說,學生出示的收據顯示,繳納的是數學學測班與指考班的費用,班別不同、時間點也不連貫,發現補習班經營手法取巧,已要求改善。

文章來源: 自由

推薦網站: 水電, 宅修, 衛浴, 舊屋翻修, 台北防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