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台商准進文創市場 陸:協商解決

昨天在兩岸文化論壇上,對於文建會表示,大陸應逐步放寬文創產業市場准入的限制,大陸文化部官員表示,將透過設立兩岸制度性平台,協商解決。
「把握契機、開創新局:二○一○年兩岸文化論壇(台北)」昨天在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舉行,針對文化創意產業,兩岸文化部門官員進行交流探討。
文建會第一處處長方芷絮說,目前大陸文創市場與台灣或世界各國的關係並不對等,到目前為止,和內容傳播最相關的文化創意,成為過去數十年來,兩岸之間相互管制最為嚴格的產業領域。
她說,文化經紀、展演公司、發行公司等各領域,大陸目前幾乎全面管制,使台灣的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影視娛樂、流行音樂等各種文創產業,在大陸的投資與合作變得相當困難。
方芷絮說,同屬文創產業的數位內容產業、包含數位動畫、數位遊戲、數位學習、增值電信服務、網路營運等各方面,同樣受制於大陸相關證號、書號、刊號、版號等的許可審查證照制度的強度管制,同樣無法展開全面性的合作和投資。
在大陸市場准入部分,她建議,逐步放寬以下市場准入的限制,讓台灣文創業貸款得以全面性和大陸業者展開合作。
一、放寬投資項目、資金比例、資本額門檻的限制;放寬進口配額、書號、刊號、版號、發行公司等限制。
二、指定一定數量的兩岸文創產業交流試點城市,在試點區內台商及其產品可享有和大陸企業相同的待遇和政策優惠。
她還說,大陸相關審批程序冗長,而且時程難以掌握。大陸中央、地方各種法令難以理解及遵循,是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文創業貸款者心中最大的疑慮。
方芷絮建議,大陸相關法令中關於定義、規格、不良內容的標準需更明確,大陸官方審批手續也要有更明確的流程標準,讓台商可以省去不必要的成本。
她說,在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標準明確化之後,部分審批項目就可以放到地方主管機關,以節省台商長時間等待審批。
她強調,兩岸簽署智慧財產權協議合作文本後,可透過協議,交換仿冒盜版訊息和人員定期互訪交流的執法經驗,共同打擊仿冒盜版,保護兩岸文創產業發展。
大陸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說,針對台商進入大陸市場准入部分,將透過設立兩岸制度性平台,進行協商解決此問題。他說,在智慧財產權保護部分,將在智慧財產權協議的基礎上提高執行效率。智慧財產權和版權執法,由大陸各地相關文化執法機構負責,他們將進行指導。
庹祖海說,台灣方面有哪些具體的台商個案需要處理也可以提出來,他們將予以高度重視。
大陸文化部文化產業司長劉玉珠說,為了確保文化產業健康快速發展,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投融資政策體系,制定切實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


文章來源 
http://master55.seoseo-seo.com/news567.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