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緩起訴期間又偷竊 歐定興拘役30天


曾在偶像劇《流星花園》演出的歐定興,去年5月偷機車代步獲緩起訴,同年底又被控竊取1名克羅埃西亞籍女子的筆電,檢方撤銷他的緩起訴,依竊盜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1)日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歐定興(29歲)去年5月12日凌晨行經忠孝東路4段時,看到1輛重型機車無人看管,便持自備鑰匙將機車騎走,同年6月間在北市延吉街被警方查獲。歐定興在偵訊時坦承不諱,檢方給予緩起訴1年,義務勞務40小時,法治教育6小時的處分。

去年12月24日,歐定興涉嫌竊取1名克羅埃西亞籍女子的筆記型電腦等物品,被法院判處拘役30天;由於他在緩起訴期間再度犯案,檢方9月間撤銷緩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歐定興(29歲)今年3月曾自爆經濟困窘,已2年沒工作,不但積欠數月房租,存款也只剩200元,他和媽媽、弟弟一家三口靠借錢度日。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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